各区总工会,各产业、直属单位工会,各有关区退管办:
为做好我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的关心关爱工作,根据广东省总工会、广州市总工会关于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专项补助资金的相关管理办法,现将2023年全国和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困难补助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或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的人员,不包括同时获得全国、省、部、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人员。劳动模范的困难帮扶申报工作另行通知。
二、申报条件
全国和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困难补助金包括以下三部分:生活困难补助金、医疗帮扶补助金、特殊困难补助金。
(一)生活困难补助金的申报条件。
1.在职人员月收入(含工资、奖金、社会保险五金、住房公积金、补贴等各项收入,但不含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每月荣誉津贴200元)合计低于9456元的。
2.离退休人员月收入(不含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每月荣誉津贴200元)合计低于3929元的。
(二)医疗帮扶补助金的申报条件。
本人或直系亲属(配偶、父母、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或2022年6月至2023年5月一年内个人自付医疗费累计达到2023年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大病起付线19213元的。重大疾病范围见附件9。
(三)特殊困难帮扶金的申报条件。
1.因遭受意外灾害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2.因本人或直系亲属(配偶、父母、未成年子女)经有关部门认定存在劳动功能障碍或生活自理障碍,需要护理帮扶的,包括:
(1)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认定的一至四级伤残;
(2)残联认定的一、二、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一、二级肢体残疾,一级视力残疾;
(3)医保部门认定的长期护理保险重度失能;
(4)民政部门认定的生活自理能力丧失;
(5)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定的伤残;
(6)司法鉴定部门出具的护理依赖鉴定。
3.因五一奖章获得者直系亲属存在如下情况,造成生活困难的:
(1)配偶、由五一奖章获得者独立赡养的父母因失业无固定收入、月均收入低于本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2)成年子女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须由五一奖章获得者监护抚养的。
4.五一奖章获得者去世当年或次年可根据困难情况申报一次性特殊困难帮扶金。
三、申报程序
(一)申请者本人填写《广东省全国和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困难帮扶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1),向所在单位工会,乡镇、街道工会或街道退管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本人收入或医疗费发票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申报表中所有项均为必填项,请详细填写困难原因及申请补助额度,没有填写困难原因或没有填写补助额度的不予补助。
(二)所在单位工会,乡镇、街道工会或街道退管所进行入户调查或者向相关机构核实情况,对符合申报条件,拟进行补助的人员在一定范围内公示,需提交五一奖章获得者个人月均收入证明(附件5)和家庭月均收入证明(附件7)、公示材料(模板见附件9)。公示材料包括公示原件、公示现场照片和公示无异议报告。
(三)所在单位工会,乡镇、街道工会或街道退管所出具意见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向上一级单位申报。
(四)各有关区总工会,产业、直属单位工会,区退管办按照各自申请情况填写汇总表(附件2-4),连同申报表、证明材料、公示材料报送我会。其中汇总表的银行账户须为劳模本人的农业银行账户,不能是信用卡或银行卡的对账折号,否则无法发放补助,请认真核对。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者必须提交困难证明材料,不接受无困难证明材料者申报。请各单位严格审核申报者提交的证明材料,符合条件者方可申报。
申报生活困难补助金的,在职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盖章出具的2022年6月至2023年5月一年内月均应发工资以及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奖金等月均收入证明(附件5),以证明个人月均收入低于9456元。失业人员需提供失业证复印件。离退休人员须提交银行打印的2022年6月至2023年5月一年内申报者本人每月退休金流水明细或者区退管办盖章出具的每月退休金收入证明,要有每个月数据,以证明个人月均收入低于3929元(附件6),收入差额少于30元的不申报。农民五一奖章获得者须提交户口本复印件、村委会盖章出具的2022年6月至2023年5月一年内无固定收入证明。申报生活困难补助金的还需提交家庭月均收入证明(附件7),家庭人口数量需与申报表上填报的家庭人口数量一致。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列为生活困难帮扶对象:在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但不主动就业,或者经就业服务机构介绍,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的;安排子女自费出国(境)留学的;子女进入高收费私立学校的;五一奖章获得者及其配偶名下自有住房超过2套的;其他不能列为发放对象的情形。
在职五一奖章获得者申报生活困难帮扶,原则上不超过2年。超过2年仍然存在生活困难的,经所在区总工会,直属产业、集团工会核实,并集体研究后,可继续为其申报。申报时需同时提交集体研究的书面材料。
申报医疗帮扶金的,须提交关于患重大疾病的病历复印件、自付医疗费的付费发票复印件,付费单据中的自付部分总金额须与明细表中的自付医疗费金额相一致(附件8)。劳模直系亲属申报医疗帮扶金的,还须提供与劳模关系证明。
申报特殊困难帮扶金的,遭受自然灾害的须提供灾情损失鉴定报告和1-2张因灾害受损情况照片。申请劳模本人或直系亲属护理帮扶的,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书面鉴定结果。申请劳模直系亲属生活困难帮扶的,须提供劳模直系亲属失业证复印件和户口簿复印件,以及生活困难的收入证明(退休金银行流水或在职人员所在单位收入证明或村委会收入证明,若劳模本人已申报生活困难补助金的则无须重复提供)。劳模直系亲属申报特殊困难帮扶的,还须提供与劳模关系证明。
(二)申报人员须填写《广东省全国和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困难帮扶专项资金申报表》,表格有正反两面,请将正面和背面双面打印在同一张A4纸上,正面填写有关个人资料、申请救助原因并由申请人签名,背面由单位工会或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加具意见并盖章。申请劳模直系亲属帮扶的,须在申请救助原因栏写明与劳模关系并附亲属关系证明。
(三)由各区总工会,各产业、直属单位工会,各区退管办统一填写申请汇总表(附件2-4)并盖章。
申报表和汇总表中所有项均为必填项,请详细填写困难原因及申请补助额度,困难原因及未填写补助额度的不予补助。
(四)帮扶资金将直接发放到劳模本人的农业银行存折(储蓄卡)账户,因此请各单位核实汇总表中的“姓名”和“农行账号”是否与农业银行存折(储蓄卡)上的姓名、账号完全一致。
(五)请在广州市总工会天一网(网址:www.gzgh.org.cn)右侧的“工会文件”栏,点击下载本文件附件中的各表格填报(下载方法:在附件的表格名处单击鼠标右键,点击“另存为”)。
(六)请于6月30日(星期五)前将打印好的书面申报表、汇总表、公示材料、证明材料用A4纸打印,交至市总工会经济工作与劳动保护部,同时将Excel格式的汇总表、退休劳模月收入明细表、医疗收费票据个人缴费明细表的电子表格发送至市总工会经劳部电子邮箱jlb@gz.gov.cn。邮件标题请注明单位名称。若没有符合申报条件的,则无需交表。
(七)请各区总工会,各产业、直属单位工会,各有关区退管办切实做好申报对象的情况核实工作,要在全面了解困难情况基础上积极如实申报,做到“一个不漏、一个不错、一个不重”。凡在申报工作中发现弄虚作假、虚报困难情况等问题的,将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附件:1.广东省全国和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困难帮扶专项资金申报表
2.全国和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生活困难补助金申请汇总表
3.全国和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医疗帮扶金申请汇总表
4.全国和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特殊困难帮扶金申请汇总表
5.在职人员月收入证明(模板)
6.退休人员月收入明细表
7.家庭月收入证明(模板)
8.医疗收费票据个人缴费明细表
9.公示和公示无异议报告(模板)
10.31种重大疾病定义范围
广州市总工会办公室
2023年5月15日
(联系人:经济工作与劳动保护部 陈泽平,杜晓雯;联系电话:83188049、13144456064,83188079、13660252968;电子邮箱:jlb@gz.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