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总工会,各产业、直属单位工会:
为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激励广大劳模和工匠人才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引领全市广大职工为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市总工会开展2026年广州市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含女职工创新工作室)(以下简称“创新工作室”)支持建设对象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及数量
推荐对象分2个类别:
(一)各区重点产业人才开发培育工程所属行业的创新工作室。该类别由各区总工会推荐,数量不设上限
(二)其它行业的创新工作室。该类别由各区总工会,各产业、直属单位工会推荐,总数不超过60个,重点向企业倾斜。
二、条件要求
推荐对象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有稳定的工作团队。至少有1名理论水平高、创新能力强和工作经验丰富的市级以上劳模或有精湛技艺的工匠人才作为领衔人,且团队成员稳定、组织机构健全。其中,女职工创新工作室领衔人需为女性,且工作室成员女性占比60%以上。
(二)有独立的工作平台。有固定的活动场所、基本设备设施、技术攻关课题,能够有效开展创新活动。
(三)有明确的计划目标。具有明确合理的年度工作方案或项目推进计划,且按计划组织实施。
(四)有健全的工作制度。建立完善的活动开展、学习研究、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奖励激励、内部管理等制度,并张贴上墙。
(五)有完善的培养机制。每年开展线上线下培训、对外技术交流协作、导师带徒、技能竞赛等培训交流活动,人才培养取得较好效果。
(六)有可靠的经费保障。有稳定的资金来源支持创新工作室的设备设施运行维护、创新攻关活动和成果转化等工作。
(七)有一定的创新成果。具有较强的创新和攻关能力,持续开展创新创造活动,每两年至少有1—2项创新成果得到市级以上部门的认可或获得国家专利。建立创新成果和人才培养数据库以及获得荣誉和交流活动的档案。
(八)有良好的示范效应。发挥创新创业示范效应,在开展劳模和工匠人才“传帮带”活动、总结推广先进操作(工作)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中成为标杆,带动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的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持续深入开展。
特别提醒:各单位原有建制的研发机构和班组等不在推荐之列。已被确定为市级工作室支持建设对象的创新工作室不重复推荐。
三、工作流程
市总工会采取材料评审和实地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评定。确定为市级工作室支持建设对象的创新工作室,市总工会将一次性给予5万元的经费支持(各区重点产业人才开发培育工程所属行业的创新工作室,从各区重点产业人才开发培育工程专项经费中支出)。
(一)材料评审。按照自下而上的程序进行,由创新工作室所在单位工会提出申请,经区总工会(产业、直属单位工会)初审后,向市总工会推荐。市总工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二)实地评估。市总工会结合材料评审结果,随机选取推荐对象进行实地评估。
四、申报要求
各区总工会(产业、直属单位工会)的推荐数量不超过5个。于2026年10月20日(星期二)前提交以下材料:1.按要求填写《广州市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含女职工创新工作室)推荐汇总表》(附件1),盖章扫描件和word原稿发送至电子邮箱:81378133@163.com;2.按要求填写《广州市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含女职工创新工作室)推荐审批表》(附件2),并根据《申报材料参考提纲》(附件3)撰写1份2000字内的申报材料和1份300字以内的简要介绍,并附一段2—3分钟的工作室介绍视频,以及3张高清的工作室相关照片。所列材料盖章扫描后上传至广州市职工技术交流中心竞赛平台http://8.138.117.27/,并电话予以确认。联系人:刘紫壹;联系电话:81378133,18620662619。
附件:1.广州市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含女职工创新工作室)推荐汇总表
2.广州市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含女职工创新工作室)推荐审批表
3.申报材料参考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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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总工会办公室
2026年9月15日
(联系人及电话:经劳部徐键,83188080;女职工部魏凡,83188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