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高新兴长期克扣暂压拖欠员工工资、从未足额缴纳五险一金、从未足额安排年休假的投诉
咨询时间:2026-08-01
咨询类型:其他
咨询者:夏志为
咨询内容:
领导好!我是夏志为,五险一金账户(同身份证号)411524198901045639,我于2023年6月1日入职高新兴,从事高级软件交付/高级项目经理岗,合同工资23000元。自2024年4月高新兴以绩效、系数不达标、降本增效等名义,长期未按劳动合同约定足额发放工资,累计克扣、扣押、拖欠工资及赔偿共计297,256.54元。我已于2026年2月10日依法发送《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邮件,公司已在实际行为中认可离职事实,但公司至今拒不出具合法合规的离职证明,不办理档案、社保、公积金转移,直接导致我无法正常求职、无法入职新工作,生活、家庭、工作均陷入严重困境。现在只能依靠失业救济金补贴生活。。。
该案件已分别于4月20日(原定于330,由于公司单方面临时更换代理律师延期)在济南市市中法院开庭审理,7月30日在黄浦法院线上开庭审理。在职期间公司从未按照合同工资足额缴纳五险一金,请求社保部门、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定高新兴2023年6月至2026年2月应为我缴纳的五险一金费用,并依法移送税务部门进行强制征缴。请求税务部门、社保部门、公积金中心对高新兴未依法足额缴纳或者未缴纳五险一金的欠缴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依法对高新兴实行罚款、滞纳金等处罚,并出具书面处理报告。谢谢领导!
我曾多次向山东省市中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济南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山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广州市黄埔区劳动监察大队、广东省劳动监察总队、广东省信访局、广州市黄埔区税务局、广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广州市黄埔区人社局、国务院根治欠薪平台、12345平台等行政执法机构进行实名举报投诉 讨薪维权!
回复内容:
夏先生,您好,收到您反映的情况后,我会立即与用人单位属地工会广州市黄埔区总工会联系,要求其跟进处理。区总工会工作人员联系用人单位进行协调处理,单位不同意调解,明确表示与您之间的劳动争议以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结果为准。
关于您反映未足额缴纳公积金问题,《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您可向住房公积金部门反映相关问题。关于您反映未足额缴纳社保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您可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部门反映相关问题。如需进一步咨询,您可拨打广州市总工会职工热线020-83342523。
回复时间:2026-08-10
回复者:办公室